来源:信访室 发布时间:2021-10-22 15:53:39 阅读量:1595
1、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强化宗旨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文明接访。
2、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应告知来访人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引导来访人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
3、信访接待工作人员接持来访群众,必须认真对待,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得歧视、刁难来访入员;对来访人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理教育,为其讲解政策、法规以及信访举报制度,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4、信访接待工作人员与被反映对象有亲属关系;本人或近亲属与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与检举问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检举问题公正处理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应要求来访人出示本人身份证。
6、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访人的书面材料,耐心倾听来访人的陈述,对重要问题及情节要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接访记录;要保存好信访举报材料的原件,保持原件完整。
7、对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分类处理,不得积压、私存或销毁;对于不予受理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来访人说明不予受理依据、引导来访人到有关单位和部门投诉举报。
8、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或经排查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隐患和重大纠纷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
9、接待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中必须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传送范围,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带出或外传。无意或故意泄漏检举控告情况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10、接待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影响信访举报工作公正处理的宴请、财物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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