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4 15:47:16 阅读量:1950
中共邱县纪检委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共邱县纪检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中共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邱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邱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监委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邯郸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邯郸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巡察机构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县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委巡察机构科级(不含)以下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和其他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中国共产党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中共邱县纪检委(事业) | 事业 | 正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设置18个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2、党风政风监督室;3、信访室;4、案件监督管理室;5、案件审理室;6、第一监督检查室;7、第二监督检查室;8、第三监督检查室;9、第四监督检查室;10、第五审查调查室;11、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12、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13、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1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15、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6、县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17、廉政教育中心;18、信息网络管理和技术保障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8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7.5万元,其他来源收入40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1年支出预算8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5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41.7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99.77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分别是: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22中共邱县纪检委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类型 | 资 金 来 源 | |||||||
大类 | 小类 | 合 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 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 核拨 | 单位资金 | ||||
合计 | 226.00 | 226.00 | |||||||||
1、乡镇纪委经费 | 中国共产党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2011102 | 专项业务项目 | 专项事务 | 46.40 | 46.40 | |||||
2、纪检监察综合事务经费 | 中国共产党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2011102 | 专项业务项目 | 专项事务 | 40.00 | 40.00 | |||||
3、内网外网安可替代经费 | 中国共产党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2011102 | 专项业务项目 | 专项事务 | 60.00 | 60.00 | |||||
4、纪检监察综合专项经费 | 中国共产党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2011102 | 专项业务项目 | 专项事务 | 79.60 | 79.60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64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域办公费、印刷费、日常维修、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与2020年相比,1.公务用车购置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减少5万元;2.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增加5万元;3.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预算绩效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提供坚强保障。
(二)分项绩效目标
分项绩效目标:
1.加大案件惩处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绩效目标: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绩效指标:接到腐败违纪举报线索后一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调查线索中产生的差旅费符合规定标准。
2.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专项治理,有效抑制腐败和作风问题
绩效目标: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全力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三件大事”。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集中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绩效指标:全年召开警示教育宣传会议不少于1次,与会人数不少于140人次;根据案件实际数量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
3.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全力服务保障警示教育任务
绩效目标:完善教育基地设施设备,提高宣传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作用。
绩效指标:物业服务水电暖等设备全天候正常运转率达100%;设备保障及时率达100%;网络故障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参观学习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5%。
4.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绩效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基层建设,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绩效指标: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2场;按计划培训人数不低于1000人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受培训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5%。
(三)工作保障措施
工作保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4号)和《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冀财绩〔2019〕6号)等精神,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1.加强支出和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及早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审批程序。搞好资产清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3.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监督重大支出决策程序,审核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预算绩效意识,进行预算绩效宣传,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建议。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无
第三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内网外网安可替代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保障安可替代顺利完成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实际到位数占应到位数的比率 | ≥95%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合格品占全部设备的比率 | ≥95% |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出 | 按时支出 | 按时支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效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安全 | 推进系统安全可靠 | 确保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比率 | ≥95% |
2、纪检监察综合事务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按时拨付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效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登记接待群众来访数量 | 登记接待群众来访数量 | ≥20人 | |
质量指标 | 大案要案查处率 | 大案要案查处率 | ≥95% |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出 | 年底前支出 | 按时支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工作效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性服务 | 持续性服务 | 持续性服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比率 | ≥95% |
3、纪检监察综合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按时拨付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效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登记接待群众来访数量 | 登记接待群众来访数量 | ≥20人 | |
质量指标 | 大案要案查处率 | 大案要案查处率 | ≥95% |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出 | 年底前支完 | 按时支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工作效率 | 提高工作效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性服务 | 持续性服务 | 持续性服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比率 | ≥95% |
4、乡镇纪委经费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 1.按时拨付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效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访案件复查率 | 信访案件复查数量占案件总数的比率 | ≥95% | |
质量指标 | 群众工作中心任务完成率 | 已完成的任务占应完成任务的比率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任务时限 | 完成任务时限 | 完成任务时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效率 | 提高效率 | 提高效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的改善与提升 | 服务的改善与提升 | 服务改善与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服务 | 可持续性服务 | 可持续性服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人数占服务对象总人数的比率 | ≥95%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中共邱县纪检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22中共邱县纪检委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单位资金 | |||||
注:无政府采购预算,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中共邱县纪检委(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3.83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222中共邱县纪检委 | 截止时间:2020-12-31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933.83 |
1、房屋(平方米)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
2、车辆(台、辆) | 5 | 85.2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4、其他固定资产 | 848.63 |
注:无固定资产占用情况,空表列示。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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